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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护航青春,尚京律所走进安宁万辉康桥学校开展普法讲座

 法治护航青春,尚京律所走进安宁万辉康桥学校开展普法讲座

12月18日,云南尚京律师事务所陆向东、李曼莉受邀走进安宁万辉康桥学校,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场主题为“普法强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”的法治课堂。

讲座围绕未成年人法律界定、刑事责任年龄、典型案例警示及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解读等核心内容展开,旨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,引导他们远离违法犯罪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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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辨法律边界:未成年人的责任与保护


讲座开篇,陆向东律师结合《民法典》《刑法》相关条款,清晰界定了“未成年人”的法律概念(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),并重点解读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:

绝对无责任年龄:不满12周岁,犯罪均不成刑事责任;

相对责任年龄:12-14周岁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重罪,经最高检核准需追责;14-16周岁对抢劫、强奸、贩卖毒品等8类犯罪担责;

完全责任年龄:16周岁以上需对所有犯罪担责,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“年龄绝非违法犯罪的‘护身符’”陆律师强调,即使未达刑责年龄,不良行为也会被纳入矫治教育,提醒同学们敬畏法律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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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释法:敲响违法犯罪警示钟


陆向东律师以湖北15岁少年10元抢劫获刑、重庆未满16岁少年拉车门盗窃被矫治、15岁汤某校园冲突持刀杀人被判重刑、邯郸3名13岁学生杀人埋尸被最高检核准追诉等五类案例剖析违法犯罪后果,结合《刑法》解读后提醒:远离不良交友、拒绝暴力冲突,勿因冲动酿遗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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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成长:解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四大维度


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,律师从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四大维度解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:

家庭层面:明确监护人抚养教育义务,禁止虐待、放任未成年人违法;

学校层面:严禁体罚与欺凌,健全欺凌防控机制;

社会层面:细化酒店、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责任;

网络层面:明确未满16周岁不得直播、网络游戏限时开放。

律师温情提醒:“法律既是‘坚强后盾’,也是‘刚性约束’,遇侵害需及时求助,用法律捍卫权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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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动环节氛围热烈,同学们围绕“校园欺凌应对”“网络直播限制”等问题积极提问,律师耐心解答,将法律知识与生活实际结合,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。

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,通过精准化宣讲提升了师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。未来,律所将持续深耕校园、社区普法阵地,开展多样法治活动,助力构建“家庭-学校-社会”协同保护格局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