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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 尚京律所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

国家宪法日


宪法作为根本法,是其他法律、法规赖以产生、存在、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,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、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,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。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

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,12月4日是第十一个“国家宪法日”。今年的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,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


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建设法治政府,弘扬宪法精神,2024年12月4日,受安宁市司法局邀请,云南尚京律师事务所与市委宣传部、云南省第三监狱,市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30余家单位,昆明安宁供电局、中国联通安宁分公司、富滇银行昆明安宁支行3家企业部门业务骨干联合行动,至安宁市人民广场开展“安宁市12·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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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现场,各部门设置了法律咨询台,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,并设立了游园活动区,吸引了大量市民参与。其中,“法治盲盒”“法治连连看”等趣味游戏尤为引人注目,市民们在游戏中学习宪法知识,热情高涨。
云南尚京律师事务所普法小分队李龙、周昊充分发挥职业优势,通过一对一、面对面的方式,为市民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,耐心解答市民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。同时,与各单位普法志愿者一起向市民发放了普法宣传册,重点宣传了宪法、民法典等法律知识,受到了市民的热烈欢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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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尚京律师事务所表示,将继续发挥职业优势和专业力量,通过更加通俗易懂的形式将宪法律知识传递给市民,同时,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工作,推动宪法知识宣传,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和行动指南。